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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1年本科插班新生入学须知
时间: 2011年05月10日 来源:广东专插本考试网 作者: zcbpx 浏览:

一、报到日期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务必带齐,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注册)于2011年8月27日、28日来校报到,不得提前或推后。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未按时(28日前)到校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须在报到前电话或传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未按时报到且没有请假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招生办公室电话:0756—3622966,传真:0756—3622558
二、报到路线及新生接待
来校路线:市区乘69、10A路公交车到北理工站下车;金鼎乘70路到北理工站下车即可。
三、交款事项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11年本科插班新生应交款项有:学费、住宿费。明细如下表:
1、学费:
专业
学费(元/年)
  软件工程
18,000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18,000
英语             
16,000
会计学
16,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16,000
2、住宿费:1,300元/年 
缴费方法
学生可持银联卡,于8月27、28日到财务处收费现场缴费。
四、户口关系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户政管理处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要求办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据新生入学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金凤路6号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户口迁移证》须自带,请勿邮寄。办理《户口迁移证》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请见附件。
将户口迁移至学校的新生,凡在原户籍所在地未曾领取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者,请到派出所开具证明或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 
户口迁移必须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学校统一办理入户手续时间内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非因特殊情况,已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将户口迁出。学生毕业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选择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派出所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须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该学生的公民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在空白的地方盖章即可)。
后勤保卫处 户籍办公室电话:0756-3622656。
五、档案关系
新生档案按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办理,如果由个人携带档案,不得私自拆封,如有破损,学校将拒收。入学后必须将档案交到各专业学院,由各专业学院统一上交到招生就业指导处学生档案室。
六、党、团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由新生入学时转入。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原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县(区)一级或再上一级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介绍信内注明到“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习。新生入学后,将介绍信与党员档案材料(档案材料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有原党组织公章)交至所在专业学院,由专业学院统一到学校党委党群工作部办理转入手续(办理期限应在介绍信的有效期内)。
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原所在学校团委加盖转出章后和团员档案一起由本人携带,入学后由各专业学院团总支统一组织接收。
七、安全事项
新生来校途中要遵守纪律、注意安全、保管好所带钱物、证件等,尽量少带现金,以存折、信用卡方式携带为宜。
 
户口迁移证(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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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本科插班新生入学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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